为满足市民在候车过程中的购物需求,努力让站台功能更完善、市民乘车出行更便捷。盐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市公交场站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拟在BRT(SRT)站台及部分车场公开征集自动售货机投放与服务的合作伙伴。本次征集对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合作单位。
一、项目名称:
BRT(SRT)站台及车场自动售货机投放并提供相关运营服务。
二、项目概况:
盐城公交现有BRT(SRT)站台105个,车场51座。
1、投放地点:
客流较大的BRT(SRT)站台及公交回车场,具体安放地点和数量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2、销售范围:自动售货机可销售饮料、袋装面包、日用品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商品(烟酒类商品,及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除外),所售商品不得含有国家禁售物品,且自动售货机上不得安装游戏及赌博程序。
3、合作期限:2年。
4、合作费用:自动售货机进场服务费2050元/台/年起,按年先行支付。在价格同等的条件下,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或全国直营公司可优先合作。
5、自动售货机供应商在站台和车场投放数量不得低于35台。
6、自动售货机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
7、售卖商品必须为经质检合格且在使用有效期范围,严禁销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食品包装必须标有食品认证号。
三、应征人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经营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务渠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仓储配送体系,且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市公交公司在职职工或者离职不满三年的人员,不得与市公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
(5)应征人须保证合作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征集资料递交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征集资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应征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应征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征集人拒绝其应征,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应征候选人。
(7)参加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征集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应征。
(9)征集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应征。报名结束后如在征集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应征的,将取消其报名、入围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10)应征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征集人拒绝其应征。
(11)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合作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2、特定条件:
(1)应征单位或应征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
(2)应征单位投放的自动售货机,单台设备耗电量不得超过2度/日。
(3)受限于公交站台空间布局,应征单位投放的自动售货机不得影响候车乘客正常行走,单台设备的长宽尺寸不得超过70CM×70CM。
四、应征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时间:自2024年6月(26 )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8:00时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公交场站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盐都区野丁村二组市公交调度中心2楼205办公室】(联系人:孙佳艳,联系号码:15851056468。)
相关要求:凡自愿参加本项目应征的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五、征集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6月(25)日。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合作对象确定:价高者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乐竞平台等网站发布。
九、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征集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乐竞平台网上发布,应征人应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应征人自行负责。
十、具体应征资料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征集人要求提供。